为进一步弘扬优良学风、上好开学第一课、讲好朋辈榜样故事、激发每一名学生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的拼搏热情,根据学校“爱校如家 当好主人翁”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及学院“爱党爱国强信念 爱校如家勇担当”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青春扬帆 梦想启航”2022-2023学年度先优表彰大会于3月21日晚18:00在音乐厅隆重举行。学校学生工作部部长于兴业、校团委书记李卡、学院党委书记闫清波、院长杜国明、副院长程镝、全体辅导员以及学院全体学生出席大会。大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马涛主持。
表彰大会现场
马涛主持会议
大会开始前,管法学院“十佳歌手”带来了暖场歌曲《追光者》《交换余生》、歌舞《起风了》和辅导员徐日彤、于明慧、王琦带来了歌曲《你曾是少年》,展现出了管法学子无惧困难、直面挑战的卓越品质。
表演现场
会上,于兴业、李卡、闫清波、杜国明、程镝、冯瑶瑶和彭永涛分别宣读了《关于颁发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关于颁发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决定》《关于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决定》《关于颁发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决定》《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的决定》《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省级以上优秀个人的决定》以及《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的决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于兴业宣读《关于颁发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
李卡宣读《关于颁发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决定》
闫清波宣读《关于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决定》
杜国明宣读《关于颁发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决定》
程镝宣读《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的决定》
冯瑶瑶宣读《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省级以上优秀个人的决定》
彭永涛宣读《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度星级文明寝室的决定》
颁奖现场
城划2101班唐丽媛同学代表获奖本科生发言,对学院的认可与鼓励表示由衷感谢,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经验,今后定当不负期待,带着温暖和鼓励,继续努力学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本科生获奖代表唐丽媛发言
硕管法2104班范晓雨同学代表获奖研究生发言,她表示今后将继续提升自我,深入农村,了解农民,关注农业,用双脚丈量祖国大地,用所学助力农村发展,用知识和智慧服务三农,为国家三农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研究生获奖代表范晓雨发言
杜国明向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了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了获奖学生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希望获奖学生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学生向获奖学生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他对全体学生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同学们作为青年一代要树立自强不息、百折不挠之意志,不负青春使命,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二要练就过硬本领,增强自身实力。希望同学们珍惜美好时光、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树立优良学风,要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掌握专业技能,增强就业本领。三要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加丰富多样的校园活动,希望同学们在课余时间要积极进图书馆、进体育馆、进实验室,充分用好一切条件,立一等品格、学一等技能、创一等事业,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杜国明讲话
最后,表彰大会在全体师生合唱歌曲《走向复兴》和校歌《东农之歌》中圆满落下帷幕。
合唱现场
大会表彰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41人、“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获得者41人、“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297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10人、“先进班集体”5个、“星级文明寝室”7个,累计发放奖学金达58万余元。
据悉,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始终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落实学校“学习培训三年行动”“爱校如家 当好主人翁”活动以及学院“爱党爱国强信念 爱校如家勇担当”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本次表彰大会将榜样教育、励志教育、朋辈教育等育人元素相融合,营造了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学院全体师生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完善学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公共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