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需进行年度评估。为加强学校辐射安全管理,切实消除辐射设备、放射源安全隐患,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现联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排查工作。排查结束后,学校将聘请专业公司对现有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年度评估。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排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一、排查内容
此次排查包括各类放射源、射线装置和电离辐射装置。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分类方法》(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据实填写《8040威尼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排查表》(附件2)。
二、排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确保排查内容和涉及场所全覆盖,做到不漏报。
2.建立健全辐射设备及放射源台账。请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辐射设备及放射源管理台账、检查台账和整改台账。
3.各单位请于9月13日下班前,将《8040威尼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排查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和射线装置豁免材料一起报送至相关办公室。
教学、科研实验室设备排查表电子稿发送到sysglc@nea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主楼803房间。
学校其他部门设备排查表电子稿发送到jienenghuanbao2024@163.com,纸质版报送至主楼414房间。
三、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处:李欣、石佳卉,55191845
后勤管理处:尚枫淋,姚锐,55191426
实验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