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62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金额
(一)资助类别
1.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的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
2 .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进步、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资助重点向促进和引领我省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和新商业模式发展的创新创业留学回国人才倾斜。留学回国人员自主选择申报资助类别,但同一人员两类不得兼报。
(二)资助金额。创业类拟资助每人资助10万元;启动类拟资助每人资助5万元。如申报人员数量不足,将视情况对两类资助数量进行调剂。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级留学择优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创业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启动类资助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工作不超过5年;
2.能独立主持研发主持工作;
3.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各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指标
各单位限报2人。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先在各单位办公室报名,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审核并排序,于4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汇总(附件一)电子版发送至254508279@qq.com、纸介版加盖单位公章送到主楼829室。
(二)其他相关要求待学校审核确定名额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关彦来 联系电话:55190332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3月29日